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长春5月14日电 2025年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对被告人赵伟国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赵伟国违法所得返还被害单位。
图为宣判现场。(吉林中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共谋,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房产,获取房产溢价利益,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4.7亿余元。2014年至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9亿余元。2019年,赵伟国还指使其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645万余元。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伟国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赵伟国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贪污罪并罚。鉴于赵伟国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事实,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对其所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闻浪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相关文章
- 建设项目损害公共利益怎么判?最高法发布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 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一审宣判
- 航空工业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谭瑞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受贿一审被判十二年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振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原董事长王滨一审被判处死缓
- 回款“绕开”医院!多地斩断医药腐败利益链
-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肖玉海一审被判刑十九年
- 湖南通报多起基层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 新华视点·聚焦315丨冒牌假货如何成为“海外专柜正品”?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 《了凡四训》对律师执业的启迪
- 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
- “一苗难求”,HPV疫苗乱加价几时休?
-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保障犯罪典型案例
- 河南辉县市纪委监委:当好营商环境“护航人”
- 最高法发布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