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专业领域 :
刑事、行政、民事、非诉、公益维权

职业经历 :
执业27年来,跨越全国三十多个省市,办理案件涵盖刑事、行政、民事、非诉、公益维权等各类案件共2000多件,刑事案近300件。

经典案例:
1、行政案件:“海南11.9特大杀人案引发的国家赔偿案”。这是中国首例公安机关不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致疑犯再度杀人的国家赔偿案,伍昭律师在该案中“八渡琼州,四上北京”,奔波600日终维权。其对《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具有里程碑意义。
2、公益案件:“南方五省金银花产业维权案”。伍昭律师带领“维权代表团”数次进京,“平反”了“变脸山银花”,使南方金银花产业免遭灭顶之灾。
3、刑事案件:屡创奇迹,不畏强权,不顾个人安危,已成功挽救10人的生命!

获得荣誉 :
2011年度全国十大 “新闻律师”;2013年度“邵阳市优秀律师”;2014年度隆回县“人民满意律师”;2015年度“邵阳市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2015年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第五名等。

业界评价:
伍昭律师坚信公平正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信仰,在刑事、民事、国家赔偿以及公益维权等领域都有卓越的建树。每一个大案,都历经磨难,六审八审、败诉胜诉反复无常,三年、五年、八年结案,甚至多年悬而未决的要案更是家常便饭!伍昭律师勇于挑战权威,敢于直面威胁,九死一生,仍坚持“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上诉、重审、再审,几度进京申诉,百折不挠,坚定不移的维护公民权益!只为正义不要缺席!
伍昭律师结合自身所撰写的司法实践理论研究报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他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国内各大权威刊物发表,其中《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若干问题研究》一文,被中央党校、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编辑出版的《领导干部创新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大型文集收录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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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专论

伍昭律师:正义从不会缺席,法律终将还原案件的真相

| 2022-11-05

  当事人佳田公司、李从利都承认有合同,是合同纠纷,并要求撤案,兖州司法机关仍然以诈骗罪处理背后的隐情,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案件还原  2019年9月17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

律师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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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昭律师:中国金银花之乡的保护神

2013年5月28日的《中国企业报》忽然刋登了该社记者陈青松《部分地方政府保护假冒金银花生产销售》的虚假新闻,公然无中生有地抵毁南方金银花是“假冒金银花”,并骇人听闻地散布“山银花入药制成针剂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虚假恐怖信息。一时间,隆回金银花产业陷入万劫不复的灾难深渊,药农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在这关键时刻,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伍昭为他的家乡父老挺身而出,用司法这柄利剑展开了艰难的维权……

半路“修”成正果的刑辩专家 ——访湖南爱法堂律师事务所主任伍昭

  有人说,刑事辩护的最高境界是无罪辩护,律师也于此收获了最大的成就感。每当法庭宣告无罪之时,即是其职业生涯的高光时刻。可是,反过来想,律师一旦选择了刑事辩护,就等于走上了

合同纠纷五年未决?追求正义长路漫漫

一场拖欠建设工程款的合同纠纷案已耗时5年、历经湘高院、长沙市中院近二十次开庭、问话等,仍未得到公正判决。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审认定有效,上诉发回重审认定无效,再次上诉湘高院认定有效,向最高院再审认定无效。闽南公司面对的不仅有来自相对方的恶意骚扰、有关部门领导的干预,更有法院无视法律、罔顾事实的错误裁决。

伍昭律师:勇字当先,维护正义显“彪悍”

仗义不论强弱,执言只为真理。伍昭律师不畏强权,敢说真话的性格,让他执业20年来,赢得了许多赞赏与肯定。

知名律师伍昭:不畏强权压力 信守公平正义

伍昭律师法律功底深厚、知识广博,在刑事、民事、国家赔偿以及公益维权等领域颇有建树。1994年执业至今,伍昭律师不忘初心,恪守律师职业的价值追求,办理了各类案件2000余件,其中不乏一些震惊全国的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优秀律师

伍昭律师

伍昭律师,国内知名律师。1965年5月出生,湖南省隆回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经是湖南省隆回县党政机关一名公务员,1994年开始执业,现为国家二级律师,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监事长,高级合伙人。湖南省邵阳市律协第三、四届理事会理事,湖南省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省刑事辩护专家库成员,湖南省律协行专委委员。

案例分享

森力说法|伍昭:六审“借名建房”争归属,三败三胜逆转终维权

立法者穷尽其想像也不可能覆盖现实的复杂多样性,但“公正与效率”永远是审判工作的主题。当立法出现滞后,或者对法律的理解产生歧义时,除了坚守内心的公正外,还应当考虑如何减少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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