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市一石料厂被指私挖滥采,依法核查方能守护绿水青山
近日,有群众反映,河南省林州市横水镇东屯村与丁家庄村之间的一处无名石料厂,存在长期开采行为,疑似未取得合法手续,且缺乏环保和安全防护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据反映,该石料厂所在区域山体被开挖,导致植被受损,岩土裸露,部分土石随意堆弃。现场有运输车辆进出,挖掘机、装载机正在作业。附近村民称,该石料厂的开采活动已持续数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粉尘严重干扰日常生活,“家里门窗不敢开,庄稼收成也受影响”。还有村民反映,原村级负责人未按相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擅自与开采方签订合同,涉嫌程序违规。甚至有村民称,曾有人员从被开采的山体上跌落身亡。此外,有村民提到,2017年底曾有媒体对该区域非法开采问题进行过报道,但开采行为疑似仍在持续。
部分村民表示,担心反映问题后会遭到打击报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开采行为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开采过程须严格遵守环保和安全生产规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设施。若上述反映情况属实,该石料厂涉嫌违反《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不仅破坏山体植被,加剧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风险,还会对周边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构成威胁。运输车辆的频繁通行也可能损坏村道,增加扬尘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应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存在无证开采、非法占用土地、破坏生态环境、未履行安全环保责任等行为,应责令立即停产整顿,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督促责任方开展生态修复,恢复被破坏的山体和植被。同时,对村民反映的原村干部违规签约问题,也应依纪依规核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对于任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开采,都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希望当地以此次群众反映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好一方水土,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
责任编辑: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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