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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 | 王宇律师:提高律师在对抗背景下的全盘谋划与表达能力

1.1w律界之声2022-08-11金立刚
王宇律师一直主张,赛题是大赛的灵魂。如果赛题专业性强,就能够扩大参赛律师的发挥空间,这样才能更好地辩论出精彩的观点。建立在高质量赛题的基础上的比赛,才有可能是专业性的比赛。”

  日前,作为大成律师事务所三十周年所庆专业化板块大型活动之一的第四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国际仲裁赛(英文)初赛八强,经过全国25支队伍、116名参赛选手一天半的激烈角逐正式产生。

  据悉,“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自2015年举办首届比赛以来,因其兼具专业性、实战性、创新性等特点,深受律师、法学院学子以及法律爱好者的喜爱与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本届大赛首创国际仲裁英文赛,比赛采用国际仲裁形式,适用国际仲裁规则,采取全英文比赛。全新的比赛设置让每一位初赛选手在辩论的赛场上大放异彩,最终,共有八个小组的24位优秀辩手脱颖而出。

  为了发掘更多的赛事亮点,律界之声记者在八强产生后第一时间采访到大成争议解决专委会副主任、诉辩大赛总指挥王宇律师,请他来分享一下更加全面而立体的诉辩大赛。

专访 | 王宇律师:提高律师在对抗背景下的全盘谋划与表达能力
大成争议解决专委会副主任、诉辩大赛总指挥王宇律师

  以下为采访实录:

  律界之声:“大成杯”诉辩大赛作为大成律所的一项传统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4届,在业内的反响和口碑颇佳。您认为举办诉辩大赛的现实意义有哪些?

  王宇:举办诉辩大赛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提高律师的业务能力。实际上我们的比赛并非单纯地锻炼年轻人,它立足于律师的业务出发,大赛的slogon就是最好的诠释:“提高律师在对抗背景下的全盘谋划与表达能力。”这种能力一直是大赛所侧重的。

  我们选择的比赛形式同大学生辩论赛有所区别:后者主要采用通识辩,换句话说,就是给辩手们一个课题,比如说人性本善或者人性本恶、儒家思想能否抵御西方歪风等等。而我们采用的是案例辩,就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命题专家组,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和司法中的主要热点问题,从大成律师曾经代理过的案件中精选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再根据比赛的要求和特点略加改造,让正方和反方在同场竞技中趋于平衡,同时有意识地设置一些辩点。同时,我们的每一道辩题都搭配着核心证据。比赛内容与形式完全贴近律师实际业务。这与一般的通识辩有所区别。

  之所以选择大成律师曾经代理过的案件作为辩题,是因为大成的业务平台比较大,很多律师都能有机会代理最高院二审、再审的案件,各地高院的案件,以及一些重要仲裁机构的案件。很多案例颇具典型性,其中不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

  诉辩大赛完全立足于律师的业务本身。我们的参赛选手也不仅仅局限于年轻律师,我们采用“老带新”的方式。不仅比拼法律技术,更加侧重于对抗策略。以策略较量作为前提,再锻炼律师的表达力,这也是“大成杯”诉辩大赛被业界认同的主要原因。

  律界之声:如此一来,我们的赛题就变得精彩纷呈了。

  王宇:我一直主张,赛题是大赛的灵魂。如果赛题专业性强,就能够扩大参赛律师的发挥空间,这样才能更好地辩论出精彩的观点。建立在高质量赛题的基础上的比赛,才有可能是专业性的比赛。

  律界之声:据了解,前两届“大成杯”是围绕青年律师模拟法庭大赛展开的,到了第三届就已经发展成争议解决诉辩大赛,作为第三届和第四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的总指挥,您觉这样的变化是此前的升级版吗?

  王宇:青年律师模拟法庭大赛存在两个限制因素:一是青年律师。即使按照联合国的标准,青年也是有一个年龄上限的;二是模拟法庭。无论是民商组还是刑辩组,只能允许两个队员上场,这是基本程序的要求。改成诉辩大赛后,民商事这边多采用仲裁的形式,这样一来,代理人可以变成2人以上。(刑辩除外)

  第三届“大成杯”中的民商组每组要求上场队员是3人,到了第四届又增加到了4人,参赛的律师越多,就意味着比赛对于团队的配合度有了更高要求,同时也营造了“老带新”“新促老”的互助氛围。这样就把模拟法庭调整为诉辩大赛。为了开宗明义,我们又在诉辩大赛的前面加上“争议解决”,让大家明白这是专门针对于争议解决而设计的诉辩大赛。取消了参赛队员的年龄限制,无论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业务资源的角度来看,整个比赛的容量增大了。可以说争议解决诉辩大赛是青年律师模拟法庭大赛的升级版。

  律界之声:第四届和第三届相比,有哪些创新点呢?

  王宇:主要是大赛有了一个整体的体系设计。

  首先,本届主要增加了国际仲裁赛,全程赛事采用英文,邀请的仲裁员也都参照了国际仲裁院的规则,这是一个全新的赛系。

  其次,我们增设了高校赛系,最早出现在2021年成都赛区的那场刑事小组赛上,它吸收了八支高校队加入到“大成杯”中来,最终有一支高校队伍进入了刑事组比赛十强。

  第三,同上一届赛事相比,裁判方法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以前是固定的裁判负责固定的比赛组。到了第四届,我们每场比赛的裁判都是在比赛之前半个小时通过抽签来选出。这样一来,每个组的首裁、边裁(民商组),或者审判长、审判员(刑事组)就变得随机和不可预测。这种设置让裁判变得更加地客观、公正,同时也有效规避了选手对于裁判裁定最终结果可能出现的一些异议。

  律界之声:以本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国际仲裁英文赛为例,上述创新的效果如何?

  王宇:既有意料之中的收获,又有意料之外的惊喜。比如裁判制度的变化让比赛变得更加客观公正,它能产生出带有指导性的一些参赛队伍以及一些场次的比赛。裁判制度值得大家去研究和观摩学习。

  对于英文赛部分,这是第四届“大成杯”的首次尝试。从小组赛的角度看,很多律师的英文水平以及对于国际仲裁规则的熟练掌握超出了我们预料,比我们当初预料的水平要高出一大截儿,这就说明参赛的律师们藏龙卧虎,他们通过比赛把自己真正的水准展现出来,不仅让更多人认识了他们,而且也让其变得干劲十足。

  律界之声:有人说诉辩大赛是我们大成律所培养内部人才的一个助推器,对此观点您怎么看?

  王宇:我颇为认同这一观点。以我自身体会而言,早在高中时期,我就是一名演讲和辩论的爱好者,经常组织和参加各种形式的演讲、辩论活动。高考填报志愿时,我首填法学专业,希望将来能成为一名律师。迈入大学之后,我愈加认识到演讲尤其是辩论的能力对于一名法学学子乃至执业律师的重要性。辩论不是游戏,而是蕴含逻辑、章法、标准和诀窍,通过辩论可以检验出一位律师真正的业务水准。它不仅仅是口头表达,更重要的是脑海中的事先谋划。正如开篇提到的那句slogon:在对抗背景下的全盘谋划与表达的能力。

  在比赛之前,我们会组织若干次的赛前培训,比如以金融领域为主、以投资领域为主,抑或以房地产开发领域为主等等。通常我们会确定几个方向,有意识地结合社会的热点和司法热点来设计题目,再邀请相应领域的专家(专家来自于大成律所内部和外部人士)给大家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讲座。

  许多年轻的选手参加完诉辩大赛后,不仅能感受到现场比赛的紧张和刺激氛围,更重要的是从报名开始,通过我们的赛前培训以及一套涵盖专业性、表达力、团队配合、赛场礼仪在内的综合评分标准,倒逼我们的律师想要在比赛中拥有不错的表现,就要正视其在执业过程中各方面是否达到了一个高水平律师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

  选手们不仅仅是参加比赛这么简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参加这样的比赛,不仅可以加深参赛选手对于律师这一职业的理解,同时也会丰富其日后的工作状态。因此,诉辩大赛对于大成内部人才的能力培养是一次很好的锻炼和提升,是一个很好的助推器。

  律界之声:袁华之律师在开幕式发言中提到,诉辩大赛走进高校,这将意味着什么?

  王宇:袁律师是第一届、第二届模拟法庭的主要组织者之一。

  举办首届“大成杯”时,相当于从0到1,万事开头难,它有一个渐热的过程。袁律师开了一个好头,为大家循序渐进地摸索经验打牢了基础。摸清了大家对“大成杯”是否感兴趣、业务关注点有哪些等等。正是有了前两届的摸索和铺垫,才有了第三、四届的升级。

  回归到该问题本身,关于“诉辩大赛走进高校”这个问题,我跟袁律师的观点近乎一致。首先,它是大成的品牌延伸,不仅仅局限于大成律所内部。诉辩大赛走进高校,意味着大成律所和高校建立起良性互动,这对于大律所品牌的提升大有裨益。其次,我们参赛律师要“真刀真枪”地跟大学生直接比赛,而不仅仅是提供赞助,让大学生自己比,然后我们去给他们做一个点评就结束了。我们设计了一套比较新颖的比赛方法。目前尚处在与某些高校的前期试水阶段。比如川大、厦大等。通过前期摸索和实践,形成样板后,就可以大面积铺开了。第三,此举能够丰富大学教学的内容,还能激发高校学子们大学四年的学习斗志、协助学生形成其职业设计,使其更早、更直接地体验到未来可能选择的律师职业。

  律界之声:刚刚结束的国际仲裁赛(英文)初赛八强赛为例,对于晋级选手,评委会的评’依据是什么?请您用几个关键词来形容一下。

  王宇:国际仲裁赛直接采取了国际通用的评判标准。“法律基础、语言表达、逻辑、反应、整体表现”。

  而纵观诉辩大赛整体评价取向,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专业。专业里面又分几项,其中有一项就是法理水平,这样一来,就直接把比赛的专业深度引向到了一个比较厚重的空间,并不是简简单单的语言交锋,而是让参赛选手用法理知识来辩。

  二是表达。我们其中有一个分项叫做是否敢于交锋,它在分项中所占分值最高。结合现实,有时候在常规工作场景,有些律师不愿意直接交锋,总是走程序,宁愿各说各话,也不去跟对方就焦点问题展开针锋相对的深度辩论。在诉辩大赛中,既然选手们来参赛锻炼,我们的主张是一定要增加对抗的强度。如果选手们按照真正的大赛标准适应了比赛的强度,敢于针尖对麦芒,在其回到真正业务场景中去的时候,方能做到游刃有余。这就好比有些练习长跑的运动员腿上绑了沙袋一样,待到他要比赛时,卸去沙袋,成绩就会明显提高。

  三是配合。坦诚地讲,“诉辩”的思维和工作场景,有时候不仅仅出现在仲裁庭、法庭,还有谈判桌。在谈判桌上也是一种诉辩思维的交锋,这就需要律师整体的谋划能力、整体的策略设计、整体的战术分解、整个团队的战术配合。就拿配合来说,三个队员上场,即便有两个辩手表现优秀,而另一个辩手沉默寡言,同样是不可取的。团队配合一定要围绕“团队”二字,各队员之间的表现要均衡,我们把均衡也当做一个评分标准,这样一来就“迫使”参赛队员彼此之间相互关照。

  四是法庭礼仪或仲裁庭礼仪。关于礼仪,很多参赛律师不太重视,就觉得这样的要求过于吹毛求疵。其实,在真正的法庭、仲裁庭上,遵守纪律至关重要。为什么有的律师在庭审中主观工作感受不好。其实并不见得是他的代理工作有问题,而有可能是他的表现与法庭、仲裁庭上不同风格的法官、仲裁员互动的尺度没把握好。因此,我们在诉辩大赛中有意识地加进关于礼仪的评价因素,让律师感觉到无论自己的水平有多高,在表达上一定要符合法庭和仲裁庭的礼仪,要符合整个法庭纪律和仲裁庭审纪律。在大赛中选手们有了这方面的感觉和锻炼,到了真正的工作场景中,就不会茫然无助。可以说,我们的每一项评价标准都有它具体的业务落点。

  律界之声:采访接近尾声,对于此次争议解决诉辩大赛·国际仲裁赛,请谈一谈您最难忘的一件事是什么?

  王宇:我觉得比赛形式让我最难忘。因为以前设计的比赛形式需要面对面,通俗地讲,就是“活人对活人”,要让参赛选手彼此之间感受到呼吸与温度。但是由于疫情的“不可抗力”,我们就尝试着采用网络的形式。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大家对网络的形式仍然充满了热情,而且在网络比赛这种状态下,迸发出了很强大的战斗力和激情,这一点让我倍感难忘。我觉得网络的形式可以作为日后比赛非常有益的一个补充。

  另外,之所以举办“英文赛”,一方面说明大成律所的确有人才、有队伍,另一方面,补充和提升了大成在业界的识别形象。

  这些年,随着国际化人才的回归,大成吸纳了很多这样的优秀律师,我们也是通过这样的比赛完整地向社会传达了一个信号:大成律所不缺乏能够做国际业务的人才。同时,这种(纯英文)比赛在国内各大律所中也比较新颖。

  人物简介

  王宇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业务二部(争议解决)高级合伙人 。

  专业组织: 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泰国仲裁中心(Thailand Arbitration Center,简称THAC)仲裁员; 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专业委员会主任; 大成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委员; 大成全国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执业介绍: 2001年,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率队获得团体“一等奖”及个人“最佳专业知识奖”。 王宇律师从业时间逾二十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工作作风严谨、缜密,对法律的综合运用能力强。能够站在企业动态成长的角度为企业设计、考量及完善企划方案,力争将法律专业服务与企业商业目的较完善地结合。 王宇律师主要从事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业务,在此领域具有良好的操作经验。王宇律师参与众多民事案件纠纷调处、诉讼、仲裁,累计处理过的案件逾千宗。由于对争议解决有着深刻的理解,同时对此类法律事务处理技巧有着成熟的掌握,故而由其代理的一些较有影响、代表性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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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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