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6月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8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被告人夏某某因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受到从严惩处。夏某某指使刘某(时年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运输毒品,刘某又邀约钟某某(16周岁)参与。在夏某某的安排下,刘某接取数量巨大的毒品并运输,钟某某联系运送毒品车辆及接应毒品,3人先后被抓获。法院审理认为,夏某某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从重处罚。目前,夏某某死刑判决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钟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运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小陈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办理了银行卡及电话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3000余元。经查,其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法院向小陈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院、公安机关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其回归社会的影响,希望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多部门联合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时年13岁的初中学生康某在学校与他人发生争执后用刀砍伤对方,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因康某未满16周岁,不承担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但关于赔偿问题几方未能协商一致且情绪激烈。后经法院、派出所和司法所启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通过长时间耐心的释法明理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其余案例还包括:向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在给付抚养费的同时积极行使探视权,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未成年人父母未将孩子送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被镇政府起诉;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缓解困境等。(记者王研、杨静)
责任编辑: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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