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
1856新华社2022-04-06白阳
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协商收费时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等。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白阳)律师服务收费过高、标准不透明……针对这些问题,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开发布意见,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
意见规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本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元旦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法,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意见扩大了律师服务收费普惠化范围,规定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与公益活动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意见还强调,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协商收费时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等。
责任编辑:小叶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相关文章
-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 福建中基层法院完成执行服务中心升级改造
- 两部门印发意见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
- 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两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
- 让生活服务类平台更清朗
- 安不安全?价格贵吗?服务质量高吗?对于托育服务,孩爸孩妈提出“灵魂三问”
- 用“心”用“情”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答记者问
- 我国拟用三年时间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与跨境法律服务”学术研讨会在京举办
- 打通跨区域流动“堵点”,让公众出游心动变行动
- 新华社权威快报丨《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白皮书发布
- 云南破获域名黑产大案 联动全国破案300起抓获630人
- 最高法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 中国式现代化对世界意味着什么
- 检察机关依法对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
- 最高法: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可参与后续环境修复工作
- 新华全媒+|打击侵权假冒 共享放心消费——来自2022年服贸会“打击侵权假冒高峰论坛”的报道
- 人民法院2022年一审审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3.2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