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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元律师新作《证据终结者》第十三章:法不认亲

9215律界之声2025-04-15进入专栏张民元
律师千万不要碰亲戚朋友的案子,但律师代理案件的当事人却可能是亲戚!

  上一章回顾:点击此处阅读-->《证据终结者》第十二章:谁在前台

  法不认亲,是我从业律师30年悟出的人生哲理,法不责众,是说法律的制修订应该符合大多数人的意志,法网无情,是说法律的实施尊重客观证据,遵循法定的流程,实施的过程公平合理,不徇私情。而法不认亲,是讲我们这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千万不要去碰亲戚朋友的案子,否则会让你痛到怀疑人生!

  曾经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哥们,一起从湖北作为人才引进过来,平时打牌斗地主,无论三缺一,还是二缺二,都会彼此想到对方,逢年过节聚个餐,一起扯扯淡,那可能也是单身男人或者想单身的男人难得的乐趣,即使都成家立业了,有一些两小无猜的朋友一起聚聚,无论带不带家属,都是人生闲暇时光一道亮丽的风景。

  朋友结婚多年后,突然双方提出离婚,而且闹到了法庭,朋友知道我做律师的,专干帮人打官司的事,就找我喝酒,说:“兄弟,你路子野,帮我找找法庭的人,这娘们不要脸,我要让她净身出户。”

  因为是哥们,我又是做律师的,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如果说不帮忙,不只是怕哥们说我“不是人”,内心和外在的面子都觉得过不去,因此,我就很尽力地去找了法庭的人,吃了饭,喝了酒,也欠了别人的人情,但最后的结果却没有想到,法庭出于保护妇女和弱者的原则,不仅没有判她“净身出户”,反而她分割的财产比男方还多。

  我那哥们找到我,问我:“你请法庭的人吃饭花了多少钱?”

  我说:“没花多少钱,请客吃饭那是我自己的事,跟你没关系,你别介意。”

  那哥们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大沓钱,砸在桌子上:“这些钱总够了吧,我们两清了!”

  我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哥们就摔门而去了。

  我在想:“你一个大男人,老婆跟了你这么多年,离婚从你那里分那么点财产,你有什么好生气的,不就是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吗?”

  从此那哥们再也不见我,并且碰到所有老乡提到我时,都说:“他不是人!”

  在经历了多次不遗余力帮亲戚朋友办案子被打脸之后,我才终于明白“那哥们生气的不是他老婆分走的那几个小钱,而是痛恨我这种‘不是人’的朋友没有竭尽全力去帮他”。

  但法律上的事,讲究的就是一个公平,并不能因为我请法庭的人吃个饭,喝个酒,欠他多少人情,法庭的人就会改变法律的精神而去“违背公序良俗和公认的良知”,但亲戚朋友的想法却不一样,“你不是律师吗?连这么简单的一个事都搞不定,那只能说明你没把我当亲戚朋友”。

  这是亲戚朋友的通用思维模式,在亲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亲朋唯有赴汤蹈火,才能显现“亲”的力量。

  但律师却真的很无能,即使我可以为亲友拿出吃奶的蛮荒之力,也是不可能达到亲朋所期待的目标的,所以因为是亲戚朋友,在他们眼里,律师永远都没有竭尽全力,他们的思维定式是:“就那么点小事,凭你的能力是完全可以搞定的。”

  即使律师使出了浑身解数,自认为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搞定的事情”,亲戚朋友仍然会说:“不会只拿回这么多吧?怎么只让他判这么点?你觉得他的恶这点么惩罚就够了么?”

  正如女人的服饰,最合身最灿烂的那件永远在商场里,对于律师朋友来说,最靠谱的律师永远都还没出生或者还没有通过法考,身边认识的那些律师朋友,可能真的都“不是人”!

  曾经帮一个长辈去打一个质量官司,长辈一审请了别的律师,起诉金额是800万,一审法院全额驳回了诉讼请求,然后通过另外的长辈找到我,因为是长辈,又是很亲的亲戚,我说:“我不收你律师代理费,如果官司打赢了,我请客吃饭的钱您帮我报销就可以。”

  长辈说:“那感情好,让侄女婿办事,就是放心。”

  我诚实地请二审法庭的人吃了饭,还通过一审法庭补交了证据材料,二审法庭将案件退回一审重审,一审判了300万的质量赔偿款。长辈从法院拿到执行款了,却迟迟不付我二餐吃饭的钱,我就找介绍案件的长辈去问了:“我的饭钱怎么还不报?”

  亲戚朋友传话过来了,说长辈很生气,他说那个原一审案件的代理律师说的:“你这个案件应该拿到的赔款是800万,现在连一半都没拿到,还报个屁的饭钱!”

  我不是没有钱的人,也不是吃不起这两餐饭,但你拿了300万,却不给我报饭钱,还信那个一审败诉的律师的话,我的努力你不信,我的付出你不信,我的血汗你不信。

  我真的生气了,违背律师的“良知”和“公平正义”,找到原审的被告:“我帮你找人申请再审,把你被执行走的300万去拿回来。”

  律师不应该生气么?律师不可以愤怒么?律师真的在亲戚朋友的眼里就“不是人”吗?

  反正我不是人,那我就来个“六亲不认”!

  消息从一审法官那里传到了长辈手里,长辈托人给我送过来3000元钱,一再叮嘱给我送钱的人:“千万给律师道个歉,是我错了,我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显然,在亲戚朋友眼里,钱比亲朋律师更重要!

  再后来,我便逐渐习惯了,也长了认知:“律师是没有朋友的”。

  再后来,只要是亲戚朋友找到我,我都会跟他们说:“我几十年都不办案子了,法庭的人我都不认识,你这么重要的案子我肯定办不好,我帮你找更好更专业的律师吧。”

  律师千万不要碰亲戚朋友的案子,但律师代理案件的当事人却可能是亲戚!

  仁总找到我时,他的两个表姐已经在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申请仲裁了,仁总手里拿的是国际仲裁的开庭传票,脸上就是那种我找原审被告时“六亲不认”的那种表情,要不是愤怒到了极点,谁会让亲朋好友成为法庭的被告呢!

  仁总有个亲姑姑在美国,十几年前亲姑姑和姑丈回国探亲,仁总跟他们聊起国内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亲姑姑就说:“姑姑从小就把你当儿子疼的,跟姑丈又不是外人,用你姑丈的美国身份在国内注册一家公司好了,你来经营,我们什么都不会要你的。”

  亲姑姑和姑丈回到美国就将美国身份和护照办好公证认证寄回国内,在国内注册了一家公司,姑丈担任名誉董事长,仁总担任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10万美金姑丈也从美国汇到国内的验资账户,公司设立完成后,仁总请姑姑和姑丈回国来游玩,临走时将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美金以现金的方式亲手交给姑姑和姑丈,因为是亲戚,设立公司和交付现金时都没有留下任何字据。

  一晃12年过去了,仁总经营的公司从10万美金成长为亿元资产的中小企业了,因为经营期限届满,找姑丈签字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时才得知姑丈早在三年前就已去世了,12年来,仁总一直在给姑丈寄“名誉董事长”的工资,听说姑丈已经不在人世,就没再给姑丈寄“名誉董事长”的工资薪酬了。

  没想到,停止寄薪一年之后,远在美国的两个表姐突然向上海申请国际仲裁,请求确认两个表姐是已去世姑丈在中国注册公司100%股权的继承人。

  仁总一下子蒙了,给美国的姑姑打电话一直联系不上,给姑姑发邮件也一直不回,他心想也许是姑姑年纪大了,两个女儿背着姑姑在搞事情。但上海的仲裁要开庭了,迫不得已,仁总只能找律师去上海仲裁答辩。

  案件的事实很清楚,中国的工商登记显示:姑丈是100%股东,两个表姐根据美国的公证文件是姑丈的合法继承人,尽管代理律师根据仁总的陈述提供大量的资料:姑丈自从公司注册完之后一直没有来过中国,所有工商登记文件中姑丈的签字都是仁总代签的,仁总每年都给姑丈汇了“名誉董事长”的工资薪酬,公司注册时注册资本虽然是从美国汇过来的,但仁总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给了姑丈。

  以上资料试图证明:中国公司中姑丈是股权代持人,真实的股东是仁总,仁总与姑丈之间是股权代持关系,两个表姐无权继承中国公司股权。

  但在双方没有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也没有证据证明仁总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交付了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国际仲裁庭裁决:两个表姐对中国公司100%的股权享有继承权。

  仲裁输了,仁总的绝望可想而知,现在不是认不认六亲的问题,而是你要认亲,别人不认你是亲戚,哲学家说:“他人即地狱”,当亲人变成他人时,便是地狱!

  两个表姐赢了国际仲裁,向公司注册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仁总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

  因为亲情,仁总在公司注册时忽略了法的存在,以为亲情关系就是法律上的股权代持关系,以为不假的血亲就是已支付注册资本等额现金的字据,而当法脱离亲情说来就来时,仁总面临四面楚歌,方知亲情不能代替法,法不认亲!(《证据终结者》系知名律师张民元先生原创作品,律界之声官网正以章节体形式持续连载中,敬请关注!)

  作者简介:张民元,男,一级律师。民革浙江省委会社法委委员,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张民元律师新作《证据终结者》第十三章:法不认亲

 

责任编辑: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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