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名省管干部被“双开”
新华社贵阳7月20日电(记者李惊亚)贵州省纪委监委20日分别发布通报称,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本强和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毛有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张本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组织谈话时未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规划设计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本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查,毛有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贪图享乐;毫无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参与经营活动,搞权色交易;靠企吃企,搞权力寻租,通过“代理人”寻求“合伙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毛有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本强、毛有智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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