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新华社长沙12月14日电 湖南省纪委监委14日通报,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纪明身为省管企业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毫无政治规矩,政绩观极度扭曲,长期“靠企吃企”,将组织给予的“舞台”当作谋私的“平台”,将手中的权力视为私有财产,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霸道行权、任性用权,与他人串供,签订虚假协议并隐匿赃款,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独断专行,公然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多次擅自决定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企改革期间,多次违规突击提拔干部,任人唯亲;“隐名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并企图以掩饰手段蒙混过关;恣意妄为,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内外勾连,损公肥私,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巨额利益。
陈纪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闻浪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相关文章
- 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发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航空工业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谭瑞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贵阳市委原常委、市委宣传部原部长孙绍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原一级巡视员付国祥被开除党籍
- 湖南通报6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贿典型案例
-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受贿一审被判十二年
- 兰州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宗义被开除党籍
- 原遵义医学院党委委员、原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毕路佳被开除党籍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展西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最高法发布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
- 刘少雄律师
- 我国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余部
- 明知违规却“按兵不动”,落实整改“纸来纸去”——河南登封市“村章乡管”乱象调查
- 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暨“驻华女外交官下基层看普法”活动在沪举行
- 狗粮加工作坊生产 “减肥药”摇身变“品牌”产品
- 深度关注丨深入纠治档案造假
- 平台为诱导充值穿上“连麦交友”新马甲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