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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修”成正果的刑辩专家 ——访湖南爱法堂律师事务所主任伍昭

4038律界之声2022-11-14申子
  有人说,刑事辩护的最高境界是无罪辩护,律师也于此收获了最大的成就感。每当法庭宣告无罪之时,即是其职业生涯的高光时刻。可是,反过来想,律师一旦选择了刑事辩护,就等于走上了

  有人说,刑事辩护的最高境界是无罪辩护,律师也于此收获了最大的成就感。每当法庭宣告无罪之时,即是其职业生涯的高光时刻。可是,反过来想,律师一旦选择了刑事辩护,就等于走上了一条布满荆棘之路。对此,就有这么一个迎难而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硬是啃动着刑事辩护领域这块“硬骨头”,历经27年法律人生路,声誉由他家乡邵阳走向省城,走向全国,他就是湖南爱法堂律师事务所主任伍昭律师!

  一个不畏强权,敢说真话,将勇气与智慧合身,彪悍与正义贯穿于生命和灵魂的刑辩律师。正如他所说:“作为刑辩律师,如果这也怕、那也怕,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老百姓的冤屈谁来为之鸣不平?”仗义不论强弱,执言只求公理。伍昭律师敢打敢拼,不畏强权的彪悍性格,赢得了许多赞赏与肯定,成为业界同行的翘楚。

  半路“修”成正果的刑辩专家 ——访湖南爱法堂律师事务所主任伍昭

湖南爱法堂律师事务所主任伍昭

  心存慧眼,今生今世与法信结缘

  伍昭,中共党员,法学学士,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后执业,现国家二级律师。早年曾供职于国家行政机关,担任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多年的他,由于种种原因,停薪留职离开原工作岗位成了一名专职律师。

  他先后担任湖南志涛、三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等职务。执业27多年来,步履全国各省,办理各类案件近2000件,其中代理多起上亿标的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亿元,民商事领域成绩斐然。特别是跨越10余省市办理刑事案近300件,刑事辩护卓有成效。其中:一、改死刑为死缓、无期徒刑的就有张某鹏、黄某辉故意杀人案,阳某华故意伤害案,周某散、陈某容贩卖毒品案5宗,通过辩护先后挽回5条鲜活的生命,创下了律师界的奇迹;二、个案全部撤案、不诉或全案宣布无罪的案件有王某新交通肇事案,龙某国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彭某超、范某斌故意伤案,阳某宗职务侵占案、范某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刘某黎敲诈勒索案,魏某安受贿、滥用职权案等近20宗。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宗,均有个案宣布无罪,廖某某案诈骗罪,何某某案敲诈勒索罪宣布无罪,刘某某案相关部门定性七个罪名,最后去掉了四个,仅剩三个罪名。

  伍昭的这段传奇经历,令他深刻理解为之做无罪辩护的那些被告人。对于被告人而言,如果其真是无罪的话,辩护律师就是他的那棵“救命稻草”,从身心两方面来看,都是巨大的慰藉。相反,一旦无罪辩护归于失败,往往会遭到重判。关于这一点,伍昭律师看得很透彻,拿捏的分寸也十分到位,从业以来鲜有失手。

  至于为何能够做到这点,首先是熟稔和掌握整个案子的具体情况,事无巨细,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每件案子都要用梳子(法律工具)仔仔细细篦上几遍;其次是搜集整理有效证据,手上的证据越充分,无罪或罪轻辩护(量刑从轻、减轻处罚)的赢面也就越大。进入辩护程序能够有力反驳。第三是因为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方,在决定无罪辩护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前面已经提及,无罪辩护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无往不利,也能“误伤自己”。对律师本人而言,最终的选择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最后是要随时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保持顺畅的沟通,这是至为关键,重中之重的一点。唯有这样,才能极大降低整个刑事辩护过程的风险。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四个方面并不是独立存在,有先后之分,又是交叉前进的。

  生命权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转的,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人类一项最根本的人格权。2006年,在阳某涉嫌故意伤人致死一案中,伍昭作为其辩护律师认为,当事人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有过错。最终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鉴于阳某在主动投案后第一供述中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在其他被告人被抓获后又供述了全部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最终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正是伍昭的这份“人命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坚持,将其从死神手里一把拽了回来。

  熟悉伍昭的亲友知道,自他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像上述“枪下留人”的惊险戏码,都上演过五回了。

  态度严谨 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

  根据相关数据披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4月底,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120个,涉恶犯罪集团9888个,刑拘犯罪嫌疑人388442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7190人,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不可否认,上述辉煌的战果与包括伍昭在内的广大律师队伍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工作密不可分。

  2020年1月,某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8名被告人,其中6人被指控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多方指控,2000年以来,刘某某借催收高利贷为名,单独或伙同刘某某、刘某某、王某某、阳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等人,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在某县某镇及周边多次实施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横行乡里,形成了称霸一方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本案的侦查、起诉、审理过程中,伍昭作为一号人物刘某某的辩护人据理力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公安侦查终结时,终结报告中没有了抢劫、虚假诉讼罪。起诉时又增加了抢劫、强迫交易两个罪名,审判阶段公诉机关变更起诉去掉强迫交易罪。法院审判后,判决书中又去掉了关键的抢劫罪,只认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三罪。即通过伍昭律师发表抢劫不能“穿越时空”,实体法不能“溯及既往”等观点后为他去掉了四个罪名。最终,只认定刘某雪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彻底打破了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无用论。最大程度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后伍昭表示:“不是说我的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我就不认真、甚至不履行律师应尽的权利义务了。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他也应该享有公民应有的人身权利。”

  心悬正义 敢于替弱势群体维权

  伍昭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案件上,都留给了当事人。或许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休息与工作,因为他从来没有休过假。就他办的一件简单的民事案件都耗时5年多,先后经历6次审理,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与此同时,也饱含着伍昭律师为之付出的辛劳和汗水。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包工头邓某经人介绍找到邹某,仅在口头约定部分价格的情况下,就令后者实施邓某所承包的强夯工程。邹某安排13个工人,3台机械不分昼夜,用1年多的时间完成了所有工程。而当邹某找到邓某要求结算工程款时,对方非但予以拒绝,而且恶语相向,声称:“你找我要钱,我就要了你的命”。更出位的是,邓某指示项目施工员涂某擅自将原已报告完成强夯工程面积65800m2修改为28596.25m2,并自行制定一张有涂某签名的《强夯施工队费用》交给邹某,结算下欠工程款208183元(同样拒付)。

  于是,邹某委托律师伍昭,于2016年7月22日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没成想,等待他的是一场耗时5年,先后6次审理的“拉锯战”。

  伍昭承受巨大压力,先用近一年时间调查取证才起诉。一审3次开庭,最终判决邓某所挂靠公司向邹某支付工程款157万元及利息。该公司不服判决遂上诉至当地中院。后经二级法院3次审判,判决支付的工程款也由157万元到210万元再到48万元。伍昭律师认为判决有失公允,遂向当时正在湖南督导的中央十六督导组请示。同时,依法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经过伍昭不懈努力,该案通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邹某实际完成的工程,邓某结算回了500多万元工程款,从而撤销了原所有判决裁定,重新判决,最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邓某及其挂靠公司才向邹华支付了157万余元的工程款。目前,邹某依法向当地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要求邓某支付剩下的工程款。

  回首前路,伍昭之所以能够成为远近闻名的刑辩专家,这跟他“一颗红心永向党”的初衷,在百忙之余仍不忘充电学习,理论与实践并重且敢于尝试新鲜事物,积极主动地参与公益活动是分不开的。

  笔者从伍昭律师处得知,就在2020年7月1日的这个特殊的日子,湖南爱法堂律师事务所的官网正式上线。从此,标志着该所开启了一个新纪元。

  作为一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从业者,伍昭律师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本着“求真,务实、博学、敬业”的执业理念,以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尚的执业操守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在他“律政梦”的路上继续耕耘着……(申子)

 

责任编辑: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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