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聚焦非法捕捞全链条 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广东省清远市陈某华等3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辽宁省大连市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浙江省杭州市张某等4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上海市高某愿等2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江苏省常州市陈某龙等1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天津市赵某强等1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
据了解,这6件典型案例有的涉及跨区域、大规模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涉案人员长期在禁渔河段大肆非法捕捞,甚至以冲撞执法船只等方式暴力抗法;有的案例涉及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捕捞人员与收购、运输、销售人员长期勾结,形成“一体化产业链”等。
在上海市高某愿等2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高某愿、王某飞等人明知长江流域实施“十年禁渔”,仍组织被告人周某明等14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大治河以北长江滩涂捕捞蛸蜞,并以每公斤12元至14元的价格收购,再打包运至江苏省江阴市等地销售。至案发,高某愿、王某飞组织非法捕捞蛸蜞合计19525.25公斤,价值352454.5元。
图为现场查获已打包待运往外地的渔获物。(最高人民检察院供图)
2021年2月17日、3月14日,上海市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高某愿、王某飞后,邀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微信记录、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客观性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另行追捕到高某愿、王某飞的5名同伙。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公安机关先后将高某愿等22人移送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全案作了进一步补充侦查,查明各涉案人员在捕捞、收购、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中的地位作用,夯实了以高某愿、王某飞为首的,集捕捞、收购、运输、销售于一体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全链条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
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30日、2022年8月12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先后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高某愿、王某飞等2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高某愿、王某飞等20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未上诉。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中,聚焦非法捕捞“捕、收、运、销”全链条,坚持深挖线索,从源头斩断利益链条。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注重以案释法提升民众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记者冯家顺)
责任编辑:闻浪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相关文章
- 新华调查|作坊生产,线上流通——伪劣兽药生产销售的黑色链条
- 新华调查丨“贫苦善良女孩”卖“原生态农产品”?——揭秘直播卖惨背后黑色链条
- 我国公安机关对环境资源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
- 最高检发布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全链条打击网络传销
- 最高检、国家林草局:强化林草领域执法司法衔接
- 最高检披露今年上半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新特点
- 最高检发布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最高检: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 最高检:以“四大检察”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 严禁先药后方、AI开方 互联网诊疗迎来强监管
- 毛丽英:追求公平正义,无悔责任担当
- 湖北法院系统为守护长江设立170多个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 虚构交易擅自改变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 五人开发信用卡套现App被判非法经营罪
- 北京去年以来共查处侵权假冒类案件7717件
- 于兴泉:企业经营应重视刑事专业律师
- 来自监督一线的报道 | 推动整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乱象
- 青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人民观点) ——深入学习领会“十个明确”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