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新华社昆明6月5日电(记者王研、陆君钰)6月5日是环境日,作为云南环境资源专门法庭的昆明环境资源法庭4日发布云南省10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动植物保护、监管失职、违法倾倒等类型。
案例包括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人因违法采摘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判劳务代偿。2023年3月3日,胡某某擅自到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阿镇纳京村附近的山上采摘野生植物。经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采摘野生植物中,石斛属植物和大花万代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出具的意见,将被采植物回植到原生境可以最大程度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法院协调主持下,胡某某愿意将涉案石斛属植物及大花万代兰送回勐海县原生境进行保护,通过劳务代偿的方式对损害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法院实地回访发现回植的野生兰花长势良好,达到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目的。
楚雄彝族自治州某县自然资源局因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不力,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2月4日,楚雄州某县自然资源局与某矿业公司签订《采矿权行政管理合同》,某矿业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和土地复垦义务。某县人民检察院对某县自然资源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确认某县自然资源局对某矿业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怠于履行行政职责违法,判决其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其余案件还包括曲靖市生态环境局诉创某公司、祥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常某某非法捕捞引发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多起案件。
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依托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自2021年9月25日揭牌以来,集中管辖依法应当由云南省全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上诉案件和再审案件,其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云南省高院党组成员、昆铁中院党组书记王泽祥介绍,从2022年1月至今,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931件,其中民事案件600件、行政案件33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聚焦办案主责、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云南环境资源专门法庭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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