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之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资讯

 

5月19日律界之声新闻速递

2204律界之声2022-05-19
  免费之旅竟是"被骗之路" 这家公司以消费养老为噱头专骗老年人
作者:匡雪 徐国栋 袁正宇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徐国栋 袁正宇)“小王对我那

  免费之旅竟是"被骗之路" 这家公司以消费养老为噱头专骗老年人
作者:匡雪 徐国栋 袁正宇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徐国栋 袁正宇)“小王对我那么好,我怎么都没想到都是假的!”日前,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王某入职到“老妈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于2021年7月12日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公司以消费养老为噱头,专门欺骗老年人。在公司的安排下,王某准备在高青县白手起家,但刚开始,王某每天的营业额十分惨淡。该怎么打开局面呢?她想出了“取财先取心”的策略。

  王某利用自己年轻貌美嘴甜的优势,每天去公园游荡,专门和在公园内休息、散步的老年人聊天、运动,渐渐地和老人们打成一片。接着,她提起自己店中有按摩仪、保健椅等设备,可以免费给老人们使用,邀请大家到她店里坐坐。很快,王某的店铺便成了附近老年人喜欢聚集玩乐的场所。

  店里有了人气之后,王某开始采取发鸡蛋、免费抽奖等方式,进一步获得老人们的信任。等到时机成熟后,有一天,王某高兴地向老人们宣布,为了感谢大家的关心和照顾,决定安排各位大爷大娘去免费旅游。而在旅游的目的地,王某早已联系好了“老妈乐”分公司的宣讲人员,在老人们玩得开心的时候向他们推销“老妈乐”理财产品。宣讲人员称“老妈乐”理财产品实行白银到翡翠不同等级的会员制,只要投资就能获得高额回报,每天都有现金返利。但实际上,该理财产品是以消费养老为噱头的诈骗。

  在这次免费旅游中,王某捞到了“第一桶金”,但她并不满足于此,而是希望更多人来买理财产品、已经买了理财产品的人再购买更多。在王某的心理攻势下,一些老年人尽管心有疑虑,但是出于对王某的信任以及经常从王某店里拿东西的“人情”,还是花费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几十万元从王某处办理或升级会员。王某还鼓动老人们拉新人、拉亲戚投资。

  2018年,公安机关收到线索,反映高青县“老妈乐”店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在随后的排查中,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她的店铺内发现大量宣传资料、讲课视频,并在王某住处的电脑中发现了数百名被骗老人的名单和账目资料。

  经查,王某向39人推荐购买“老妈乐”理财产品,涉案金额共计近107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1年12月19日,高青县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

  针对该案中的大量老年被害人,高青县检察院注重进行心理疏导,并在办案中尽力追赃挽损,力求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经大量工作后,王某主动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还款协议并退赔了部分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明知公司项目房产被查封 债务人仍非法处置104套房产获刑

  作者:刘立新 雷继峰 唐静静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雷继峰 唐静静)近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收到开封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至此,刘某、杨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一案终于有了结果。以此案为鉴,祥符区检察院组织了“万人助万企”活动,主动走进企业宣讲法律知识,引导企业经营者合法、依规经营。

  刘某经营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建设工程款项问题与多方发生经济纠纷,刘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于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18年8月,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查封了刘某名下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房产。

  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刘某在明知公司项目房产被查封的情况下,仍伙同杨某以出售、债务折抵房款等方式,将其中的104套房产进行非法处置,致执行裁定书无法执行。案发后,祥符区公安局以刘某、杨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1年9月,祥符区检察院受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审阅案件材料、核实相关证据后发现,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667万元,刘某的行为导致房屋权属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以致购房者后续无法正常办理房产证,同时侵害了其他涉诉企业合法权益。

  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是法律制度中的一项临时性强制措施,法院通过采取查封措施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以保证申请人的权利能够实现。“刘某、杨某无视涉案房产被法院查封的事实,擅自对已查封财产进行出售,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承办检察官朱永建说,“刘某、杨某二人抱着侥幸心理‘任性’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2021年9月,祥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杨某提起公诉。同年10月,祥符区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二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最终,开封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诱导收件人拉人砍价、索取隐私信息……谁该为快递盒上的“牛皮癣”负责?

  作者:甘皙   新闻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皙)“扫码1元抽手机”“免费抽1箱方便面”“免费抽3双保暖袜”……近日,多位消费者向《工人日报》记者反映所收快递盒上贴有类似二维码小广告,但扫描进入后发现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支付邮费、拉人砍价等才能领取“免费”商品。这些二维码小广告就像“牛皮癣”一样,跟着快递盒不断流动。

  安徽省消保委曾对1111份快递单样本进行分析,发现674个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小广告,占比高达60.67%。其中,出现最多的广告是某平台的“天天领现金打款秒到账”,占比39.32%。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高女士反映,她就扫描快递单上的二维码参与过“天天领现金打款秒到账”活动。“需要不断邀请好友助力,获取抽奖机会,然后通过抽取金币、幸运值等不断地积累、兑换,环环相扣,以达到凑足提现金额的目的。”高女士说,她邀请近20位好友助力后,依然没能提现,其他参与人员也没人最终提现。

  “不要扫,那是骗人的。”采访中,有几家快递公司的派件员都提醒说,快递盒上的二维码有可能是虚假广告。但他们表示,快递盒上的广告不是他们贴的,“送到网点的时候就有”。

  记者随后联系了某电商平台商家,拍摄上传了这家商铺寄来的快递盒上二维码小广告的图片。客服回复称:快递单都是合同方提供的打印系统打印的,虽然二维码小广告出现在他们的快递盒上,但并不是他们贴的,很可能是第三方打印软件存在广告植入模板。

  一名负责投放快递单广告的业内人士称,他们和电商平台、快递公司都有合作,商家可以直接通过系统把额外添加了广告的快递单打出来。

  而多位消费者则投诉称,被骗后与快递公司交涉,对方称广告不是自己发布的,不需要为此负责。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怀学认为,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快递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若二者合作,在快递盒上发布虚假广告,皆应对广告内容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因虚假广告造成损害的,可以对广告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广告发布方快递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廖怀学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快递盒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快递盒广告产业链各方主体,包括广告主、电商平台、快递公司等,应严格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广告内容审查机制,加强对广告内容审查。

  廖怀学提醒说,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看到快递盒上广告中的“免费抽”“1元抽”“低价换购”等内容要谨慎,不要轻易扫码。

 

责任编辑:小叶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