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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律界之声新闻速递

2761律界之声2022-06-02
  与“法”同行齐成长 山西省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小剧场展演”活动
作者:赵明霞 新闻来源:人民网  6月1日,由《山西教育》杂志社联合中国出版集团研究出版社共

  与“法”同行齐成长 山西省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小剧场展演”活动
作者:赵明霞 新闻来源:人民网

  6月1日,由《山西教育》杂志社联合中国出版集团研究出版社共同举办的“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小剧场展演”活动正式落下帷幕。此次活动于4月初正式启动,来自山西省的7所学校、20余位老师、百余名孩子报名参加了活动,共拍摄制作普法剧视频作品15个。自5月23日起,《山西教育》杂志社新媒体平台对所有作品陆续进行展播,全网累计播放量逾百万。

  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小学生学习、生活、成长的法律依据和有力保障。同年5月,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进一步要求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建好用好民法典普法阵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这一围绕‘道德与法治’课程举办的活动旨在助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对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使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该活动也获得山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的大力支持,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山西教育》杂志社副总编辑张妤如是说。

  “由《山西教育》杂志社牵头主办的这次活动非常有意义,它与我们在‘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倡导下产生的作品《漫画民法典第一课》的创作初衷不谋而合。”研究出版社副总编辑丁波说。

  参加活动的孩子们以研究出版社免费提供的图书《漫画民法典第一课》为参考,在带队老师的指导下,将自己的理解与想法融入到创作中——自己策划、排演、摄像、剪辑,通过一个个普法小剧把民法典知识讲给更多的人听。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拍摄过程中,同学们齐心协力、精益求精,有时一个镜头拍十几遍,就是为了呈现出最完美的效果。”来自山西省汾阳市禹门河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田翼萌回忆说。

  “我以一名小演员的身份参与了民法典知识的宣传活动,将生活中实实际际的案例通过轻松愉悦的表演形式讲给更多小朋友听,我觉得非常有趣,也非常荣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小返乡联校小返中心学校四年级白曼孜说。

  对于孩子们来说,除了活动本身带给他们的值得骄傲的参与感和意义感之外,留在他们心中的还有回味无穷的快乐以及像种子一样在孩子们心中悄悄发芽的民法典小知识。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国师街小学六年级一班的李昊宸说:“从刚开始一起定角色和演员到选择拍摄道具和场地,再到后来的彩排、剪辑等,每一个环节,都充满欢声笑语,我们就像在做游戏,完全不觉得疲倦。此外,我们还学习了以前从不了解的民法典知识,可以说既有趣又有意义。”

  “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更多法律知识。比如宠物咬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狗狗按标准牵绳,而且是因他人逗弄造成咬伤,狗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样来自国师街小学的六年级学生袁嘉一说。

  参与活动的老师们在纷纷肯定普法教育意义的同时,也从教师视角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虹桥小学三年级道德与法治老师、学校大队辅导员李琳说:“教育部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推进民法典宣传和有关内容进教材工作,让广大青少年学习民法典、了解民法典。通过此次活动,孩子们不仅对民法典有了更加鲜活的认识,还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将民法典的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小朋友。我们常说,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是孩子,我觉得以这种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法治教育,应该是我们每一个教育人的追求。”

  不少孩子提到,这次‘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小剧场展演’活动是为了让更多同学了解民法典,知法、守法、用法,所以他们有个共同的愿望:“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同学看到我们的作品,争做‘法律明白人’。”(赵明霞)




 

  “一房二卖”者须承担违约责任

  湖北仙桃法院判令卖方返还购房首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作者:陈爱国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准房主”将房屋转卖他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又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日前,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一房二卖”的案件,判决卖房者返还购房首付款并支付违约金11万元。

  2018年3月,马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马某购买陈某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商品房,并于合同签订当日向陈某支付购房首付款21万元,余款待房产过户后支付,若陈某违约,则应返还购房款并支付21万元违约金。2021年9月,马某得知陈某已取得商品房不动产权证,随即要求陈某办理过户手续,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后马某经多方查证得知,陈某已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马某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不代表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取得须经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陈某“一房二卖”,马某虽与陈某签订合同在先,但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相反,马某获得房产证后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过户手续,此时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第三人。

  马某与陈某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此时房屋虽未办理产权登记,陈某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陈某对该房屋享有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民法典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陈某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过户手续,该违约行为造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马某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陈某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结合涉案房屋所处区域、马某实际支付首付款的金额、陈某订立合同时对房屋涨跌情形的预见能力和经济状况等综合因素,法院酌情认定违约金为房屋价格涨跌差价的60%即11万元。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陈某返还马某购房首付款2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1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陈爱国)




 

  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名骗取上万人钱财 15名被告人诈骗756万余元被厦门中院判处刑罚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洪 维)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郑某、华某、姚某等15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人在雷某(另案处理)等人的指使下,明知“孙丽项目”和“新皇氏中村环宇项目”等所谓“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系虚假项目,仍接受雷某等人指使参与项目推广,并作为骨干代理人,通过在微信上逐一拉人入群的方式发展会员,以少量投入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负责发展、管理会员并收取钱财,骗取他人财物。

  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人谎称有一笔民族资产在海外被冻结,需要众筹注入资金解冻,会员每人只需要缴纳几元、几十元的会费,待民族资产解冻后,会员可以获得上百万元的高额回报。会员通过发微信红包的方式将钱款发到报单群,各被告人收集钱款后转入上级指定的银行账户。

  其间,被告人郑某等人还在微信群转发对抗公安机关调查的所谓保密协议,要求会员对公安机关调查项目要“一问三不知”。经查,多达上万名被害人通过微信红包上交会员费,被诈骗款项共计756万余元。

  2020年6月,被告人郑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15人明知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仍帮助他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上述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根据其各自具有的量刑情节,依法分别判处15名被告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陕西法院启动“三秦飓风”专项执行行动 重点攻坚涉养老诈骗刑事犯罪财产刑案件等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刘 辉 通讯员 王庆忠)5月3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三秦飓风2022·促规范、提质效、办实事”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仪式,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执行行动。

  此系列专项行动主要指重点开展的涉黑恶案件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涉金融、涉养老诈骗刑事犯罪财产刑案件和涉党政机关“六类”案件攻坚行动;超期未结执行案件清零行动;涉案财物清理行动;涉执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整治消极执行乱执行、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违规终本等“三类”顽疾整治“回头看”行动;为基层纾困解难行动。

  陕西法院在专项执行行动中通过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同步开展“打财断血”、依法惩处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组织案件评查、落实“接访即办”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一案双查”等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攻坚执结一批重点案件,化解一批涉执信访问题,巩固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成果,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全省执行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据悉,当日,陕西三级法院共查封房产178套,查封土地1712平方米,扣押车辆150台,冻结各类财产价值949万余元,冻结存款1323万余元,腾退房产20套。

 

责任编辑: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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