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7日发布公告,就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司法解释拟就“假离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等问题作出规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无效,并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变更登记至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该方请求对方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请求,结合赠与房产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离婚过错、双方经济情况等事实,判决该房屋归一方所有,并参考房屋市场价格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对于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征求意见稿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打赏行为,其法定代理人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请求返还已打赏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打赏行为,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并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请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征求意见稿还针对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民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最高法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张灵若,邮编100745,电子邮箱zgfmytlaw@163.com。
责任编辑:闻浪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相关文章
- 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公开征求意见
-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 激励科技创新 维护公平竞争——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 最高法:多措并举建立根治欠薪“快车道”
- 最高法发布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
-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 最高法发布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法发布八件知识产权专题指导性案例
-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法官支招:养老如何“避坑”?
- 陈文:怎样打造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品牌
- 网文写手网购“聪明药”求灵感 涉走私毒品罪获刑
- 合成大麻素是新型毒品 贩卖这样的电子烟是犯罪
- 开发科研助理岗实现就业与科研双赢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文、李铮接受中国网采访(图文)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 淄博烧烤,法治味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