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示: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诈骗
2465北京日报2022-07-08
近期,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教育部办公厅公文、冒充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危害严重。昨天,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
近期,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教育部办公厅公文、冒充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危害严重。昨天,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发布提示,正规退费流程一般会以原路返还的形式返给本人缴费账号,凡是退款时要求额外支付费用的,都是诈骗。
提示中明确,接到自称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主动退费的电话时,一定要保持警惕。相关政策要以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不明事项可向教育、公安等行政部门核实。不轻信来历不明的文件、电话和短信。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110或有关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电话求助咨询。如发觉上当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尽量减少损失。
另外,随着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等待录取信息的急切心理,设置“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教育部提醒考生和家长,只有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录取分数要求的,才会被高校录取,切勿存有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明辨诈骗伎俩,避免上当受骗。(实习记者 何蕊)
责任编辑:闻浪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 上一篇 高温津贴争议,究竟该由谁来举证?
- 下一篇 最高法发文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
相关文章
- 税费优惠不容骗享!税务部门再披露4起偷税案件
- 三部门首次对全国3.9万多名司法所长全覆盖集中培训
- 网信部门持续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牟利问题
- 坚决遏制机动车排放检验造假乱象 两部门出手整治
- 公安部提示2025年清明节小长假交通安全
-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
- 春节假期结束,快递行业迎来业务高峰,专家提示:警惕快递“空包诈骗”
- 警惕上门拜年的“黄鼠狼”——《反间谍法》普法提示(九)
- 多部门发文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难题
- 天上不会掉馅饼!四部门提示: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
- 知名刑辩律师何慕:用自律和专业塑造法律人的风骨
- 磨砺守护平安的利剑——浙江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观察
- 下单成年陪玩,来的却是未成年人 记者调查陪玩行业乱象
- 5月30日律界之声新闻速递
- 孩子能轻易进“网约房” 阳光何时照进灰色地带
- 二手交易平台上欺诈行为如此多
- 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提醒消费者警惕“退保黑产”陷阱
- 国家移民管理机构“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抓获1461名犯罪嫌疑人
- 看病遇到“好心人”竟被骗,整治“医托”如何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