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不容骗享!税务部门再披露4起偷税案件
514新华网2025-07-04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陕西延安、宁波、福建龙岩、四川德阳等地税务部门当日向社会曝光了4起依法查处的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涉及骗享研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陕西延安、宁波、福建龙岩、四川德阳等地税务部门当日向社会曝光了4起依法查处的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涉及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税务部门披露的查处细节看,涉案企业为套取国家税费优惠政策的红利,弄虚作假、巧立名目。例如,有的企业将客服人员以“软件工程师”或“主播应用软件维护工程师”之名列入研发人员名单,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有的企业虚构510万元推广成本,将应纳税所得额从1216万元“精准”调至295万元,骗享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包括今日公布的4起案件在内,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连续曝光31起骗享税费优惠的偷税案件。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许萍表示,随着税收大数据的深入应用和纳税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监管与纳税信用管理水平也在持续提升。税务部门持续披露相关案例,释放出了坚决打击骗享税费优惠行为的明确信号。
“打击违法就是保护合法。”许萍说,国家出台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等在内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是给广大经营主体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骗享税费优惠偷税行为不仅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更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专家建议,经营主体要正确理解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和规定,对于拿不准的,可以向税务部门咨询,避免错误适用。故意虚构条件进行税务处理以享受税费优惠是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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