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创新不可置身“网”外
互联网时代,司法部门不能置身“网”外。在日前举行的数字经济法治论坛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向与会各国司法部门积极分享了中国法院推进数字法治建设、网络空间治理、信息技术司法应用、诉讼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经验,旨在与各国携手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公平正义。
技术进步日新月异,为司法创新带来机遇和挑战。无论是应对内部机制改革,还是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都需要司法部门给出公平正义的答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加速各领域数字化变革,司法部门在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还应加快数字化建设,实现“数字正义”。
首先,要推动数字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敞开大门的同时必须树立起“门槛”,坚守底线。数字技术必须符合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使用目的在于帮助诉讼和庭审更加便捷高效,而不是形成“数字鸿沟”,将有法律服务需要的人隔离在法院大门之外。同时,数字技术应着眼于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其次,依法审理涉数字经济案件,公平妥善处理市场经济纠纷,是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大数据权属案”“暗刷流量案”“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等一批涉数字经济案件成为标志性案例,具有明确导向作用。以算法技术为例,其极大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但随之而来的算法黑箱、算法歧视、违法处理数据等问题日益显现。法院通过审理此类案件,保障了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拒绝权。
再次,尊重市场规律,合理审慎把握司法尺度。对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这要求司法政策既应充分赋予数字经济新业态成长空间,又要依法科学划定数字交易行为的法律边界。司法部门应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运用司法大数据等一系列法治创新举措,稳定市场预期,助力防范风险,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应看到,数字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终究只起到辅助作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不能替代法官判案,也不能体现法院的社会责任。数字经济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司法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善于运用、分析数字技术,研究数字经济法律问题,认真评估数字法治化、法治数字化过程,跟上科技一日千里的发展脚步,实现法治引领、维护公平的目的。
责任编辑:闻浪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 上一篇 景区免票不应是权宜之计
- 下一篇 让助企纾困政策广覆盖广受益
相关文章
- 法治与科技力量激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新活力
-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生态环境部回应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热点问题
- 最高法:坚决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法治利剑守护未成年人安全
- 特稿|善法天下治——推动世界法治文明进步的中国力量_2025全国两会大型融媒体专题_新华网
- E法黔行 | 解锁新时代法治宣传的“流量密码”
- 宁夏为重点投资项目提供定制化法治服务
- 拓展高水平法治人才培养新空间——最高检组织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
-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带来哪些法治获得感?
- “京津冀协同发展”系列综述|法治篇: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走实走深
- 中国法学会: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 有机构以婚介之名实施诈骗,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婚介市场这些乱象
- 张民元律师新作《证据终结者》第二十五章:责任与情感(二)现实版的堂吉诃德
- 青海部署开展涉环境资源类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
- 好奇同事工资,还得“偷偷打听”?
- 行政裁决已成市场主体重要的专利侵权纠纷解决渠道
- 2024年公安机关累计破获涉渔刑事案件6000余起
- 凝聚政法力量 守护校园安宁
- 网游“过脸”当生意,触犯刑律担责
- 离婚后“夺子战争”屡屡上演 记者调查离婚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