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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律界之声新闻速递

2.2w律界之声2022-06-17
  山东一高校教师发布侮辱女性言论,校方: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新闻来源:人民网  图为山东政法学院官方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梁秋坪)6月16日,网传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一高校教师发布侮辱女性言论,校方: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新闻来源:人民网

  图为山东政法学院官方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梁秋坪)6月16日,网传山东政法学院一教师与一名马姓男子在朋友圈对话时发表侮辱女性等言论。同日下午,山东政法学院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网传我校教师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学校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网传微信朋友圈截图内容属实,图中“支强”系我校法学院教师。针对以上情况,学校决定:

  1、将支强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停止其一切教学活动。

  2、由法学院党总支对支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3、取消支强本年度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人才计划申报等方面的资格。

  4、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618”将至,谨防陷入网购骗局!
作者:吴楠    新闻来源:人民网

  “618”将至,网络购物将迎来高峰,然而在您开心购物时,不法分子也悄悄出现了。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民郭女士就接到了不法分子冒充网购平台客服的电话,前后被骗63.9万元,所幸民警及时发现,挽回了20万元损失。

  冒充客服诈骗是咋回事?还有哪些常见的套路?人民网为您梳理。






 

  谎称帮老年人高价拍卖收藏品 北京一骗子公司总监获刑十二年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北京一骗子公司总监获刑十二年

  本报讯 (记者 赵 岩 通讯员 杨 柳 张忠涛)犯罪团伙成立空壳拍卖公司,谎称能帮助老年人高价拍卖收藏品,以预交委托拍卖费、估价费、保证金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致使多名老年人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系该公司业务总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与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赔各被害人损失320.8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退赔被害人郝某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杨某伙同高某等人(另案处理)在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内,向被害人王某(时年90岁)、郝某(时年71岁)等人拨打电话,要求被害人将收藏品带至公司,后虚构能帮助被害人将收藏品高价拍卖的事实,骗取王某、郝某等9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20.8万元。2020年4月,被告人杨某从前述公司离职后,仍虚构能帮助被害人郝某拍卖收藏品的事实,骗取郝某2万元并将该笔款项占为己有。2021年4月13日,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虚构能够高价拍卖收藏品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无效合同不能成为不诚信者谋利工具 南京中院: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承包方单方变更建材所增造价不予折价补偿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无效合同不能成为不诚信者谋利工具

  本报讯 (记者 赵兴武 通讯员 樊启娟)苑林公司与农闲乐公司签订一份50万元的旅游休闲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苑林公司未经农闲乐公司同意,调高建材规格增加造价52万元。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定,单方径行变更建材所增加造价不折价补偿。

  苑林公司中标农闲乐公司的一项旅游休闲建设工程,签订固定单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很快,苑林公司将工程转包他人,其中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幕墙项目单独签订固定单价的制作安装合同。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当事人因工程款引发诉讼。一审法院查明,农闲乐公司就案涉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苑林公司调高门窗及幕墙建材规格未经农闲乐公司同意。

  门窗及幕墙工程如何结算,是按照合同约定50万元、按实际工程鉴定102万元还是苑林公司与施工者达成调解并实际支付的95万元?双方争持不下。

  苑林公司认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施工合同因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无效;工程因使用规格更高的建材,苑林公司付出更大施工成本,农闲乐公司获得更优工程利益,应参照农闲乐公司实际获利102万元或苑林公司实际损失95万元折价补偿。

  一审法院认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承包人变更建材规格没有履行审批签证手续、没有得到建设方认可,存在过错;苑林公司直接与施工人达成调解,并要求农闲乐公司接受这一调解结果,显失公平;农闲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施工合同无效,亦有过错。所以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门窗和幕墙工程按50万元折价补偿。

  最终,南京中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法官说法■

  南京中院法官邓光扬介绍,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后,在合同约定价、实际造价之中,“折价补偿”以谁为参照的法律适用之争。对二者的取舍,不仅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利益的裁量,更是旗帜鲜明向社会昭示利润诚可贵、诚信价更高。

  施工合同虽无效,但当事人关于工程量、工程建材规格、工程结算标准和方式等约定仍是真实意思表示;苑林公司一方面认为合同价低于成本价,一方面又变更材料规格加大两者价款差距,此差价系明知无给付义务而给付的“非债清偿”,得利人可以不返还。

  无效合同不能成为不诚信者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倘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一概按实际造价支持实际施工人、承包人主张的“折价补偿”,必将导致建设工程领域无序,对这种无异于强迫交易的行为,司法裁判应当对之说不。

 

责任编辑: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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