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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律界之声新闻速递

4045律界之声2022-06-28
新闻速览:1.侄子女有权继承车祸保险理赔金吗?2.谎称代办养老保险骗取中老年人钱款 重庆一男子犯诈骗罪获刑六年;3.国家网信办强化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4.全国主要物流指标稳中向好

  侄子女有权继承车祸保险理赔金吗?
河南内乡法院:对无继承人的叔父尽了赡养义务的侄子女可成为赔偿权利人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叔父因交通事故死亡,非近亲属的侄子女可以获得赔偿吗?日前,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赵某保险金23万元。

  2019年6月5日,原告赵某驾驶其妻子郑某名下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内乡大桥乡某路段时,与骑自行车的周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周某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此事故同等责任。赵某为了及时安抚死者家属,通过交警队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死者周某4个侄子女各项损失共计23万元。

  原告驾驶的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损险且不计免赔,本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因原、被告双方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原告赵某将赔偿款23万元支付死者周某4个侄子女,但该4人不是法律所规定的死者近亲属范畴,不属于法定的赔偿权利人。根据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有关规定,本案只能赔偿原告支付的医疗费和丧葬费等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某生前只有兄弟两人,其父母和长兄在事故发生前已经亡故。周某生前未结婚,也没有子女。因年事已高,除国家按照特困人员发放补助外,均由其4个侄子女赡养,平时与侄子周某某共同生活,提供日常生活保障和疾病治疗护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虽事发时的法律没有明确将侄子女列为近亲属,但周某生前未婚且无子女,4个侄子女承担了周某的赡养义务,周某生前跟随侄子周某某共同生活,死后由4个侄子女操持了埋葬事宜。周某的死亡必然造成侄子女4人家庭费用的直接支出和经济的丧失,精神上亦因周某死亡产生痛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因此,本案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作为物质损失具有遗产的性质,死者周某的4个侄子女可以成为赔偿权利人,被告某保险公司应当支付原告23万元保险金。

  被告某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聂传青 冯剑晓)




 

  谎称代办养老保险骗取中老年人钱款 重庆一男子犯诈骗罪获刑六年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以代办养老保险为由实施的养老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11月,邓某居住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某老年公寓旁的出租屋内,其虚构自己有能力帮助被害人办理养老保险,以一次性交钱投保后可以定期领取养老保险金为由,骗取被害人谢某19800元、被害人高某17000元、被害人雷某14000元、被害人莫某30500元。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邓某又先后在重庆多个区县采取同样的方式,骗取7名被害人30万余元,其中被害人黎某76岁,被骗金额达13.4万元。被害人大多为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刘洋 通讯员 温祺)




 

  国家网信办强化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
新闻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7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账号信息管理的规范,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账号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账号信息核验、信息内容安全、生态治理、应急处置、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制度。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迅速发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体现用户个性特征,方便在线交流,成为亿万网民展示自我的重要载体。但同时,通过注册、使用账号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实施网络暴力等行为时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台规定,旨在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规定还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




 

  全国主要物流指标稳中向好
新闻来源:光明日报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本报北京6月27日电2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物流保通保畅等工作进展。交通运输部副部长赵冲久表示,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和港口航道保持畅通,无临时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干线路网货车通行的过度管控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全国主要物流指标稳中向好。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蔡团结介绍,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物流指标持续向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进入了全面支撑复工达产,加快推进长效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的新阶段。

  数据显示,6月24日,全国铁路货物发送量1077万吨,公路货运量1.16亿吨,主要国际航空口岸货邮运输量2.6万吨,邮政快递揽收3.36亿件、投递3.48亿件,监测的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3200万吨。预计今年上半年全国铁路、水运、邮政快递货运量将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

  “其中,铁路将达到2019年同期的120%,水运将达到2019年的115%,邮政的业务量将达到2019年的185%左右,公路和民航将分别达到2019年的93%和89%。”赵冲久表示,货运指标的恢复性增长,为全面复工复产,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坚强有力的物流服务保障。

  在物流保通保畅工作中,水运发挥了重要作用。赵冲久指出,目前全国重点港口航道畅通高效,运行平稳有序,主要指标稳中向好。截至6月24日,我国重点监测港口今年以来完成货物吞吐量55.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24亿标准箱,同比分别增长了0.9%、2.3%;长江三峡和西江长洲船闸今年以来共通过货物1.41亿吨,同比增长8%。

  关于目前上海市交通物流的恢复情况,蔡团结表示,上海市对外公路动脉畅通、城市道路无阻隔,10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24个服务区全部对外开放,高速公路货车流量已恢复至疫情前正常水平。上海港始终保持24小时正常作业,6月份以来,集装箱日均吞吐量达到12.6万标准箱,恢复至去年同期的95%以上。其中,6月18日单日最高达14.25万标准箱,创下本轮疫情以来的新高。浦东机场近一周日均保障货班起降232架次,进出港货量9267吨,基本恢复至正常水平。

  此外,对于如何为个体货车司机及物流企业纾困解难的问题,蔡团结表示,接下来交通运输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用足用好相关纾困解难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货运物流经营者,特别是广大货车司机能够切实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物流企业、广大货车司机收入普遍下降,为此,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包括税费减免、社保缓缴、延期还贷、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对交通物流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在支持范围、支持力度、时间跨度上给予重点倾斜。”蔡团结指出,接下来,交通运输部将通过一系列宣传全面提升政策知晓度,并推动符合要求的简化手续、加快办理,切实推动各项帮扶政策落地落实,让该免的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退的退到位,让广大物流企业、货车司机最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记者 訾谦)

 

责任编辑: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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