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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元律师新作《证据终结者》第十一章:量子法学

9355律界之声2026-04-12进入专栏张民元
面子属于最底层的“尊”,代表的是作为人不可被欺凌、不可被侮辱、不可被霸占的情感底线——即“尊严”。

       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和生活处于最底层的低潮期时,是没有面子需求的。如果解决温饱和活命的需求没有被满足,就不可能产生颜面意识。当人处于“饱暖”状态却又有所思的时候,面子、地位、尊荣感便成为一种高层次的情感和精神需求。

       面子属于最底层的“尊”,代表的是作为人不可被欺凌、不可被侮辱、不可被霸占的情感底线——即“尊严”

       第八章节提到的文总,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广交会的工作人员没收了样笔,在同行万众瞩目下出示身份证、在涉嫌侵权的笔录上签字。
如果文总当时是在街头摆地摊,被几个浩浩荡荡的城管推走了手推车,他可能也只是笑笑:“大不了再去买一个,或找个人托点关系搞回来。”
自古笑贫不笑娼。为了养家糊口,在街上摆个摊,被城管拖走,只代表我为了这个家已足够勤劳勇敢,没什么可笑,也大可不必同情。“挣口饭吃”是只顾肠胃、顾不了脸的。

       广交会的“摊位”同样是“摊”,意义却大不相同。文总开厂指挥的是“千军万马”,他的工厂早已超越解决员工养家糊口的低层次需求,已属于进军国际市场,成为中国文具行业扬名海外的高端产业。

       在全球瞩目的广交会,在世界各地商人云集的国际贸易窗口市场,文总当着众人的面被“打脸”,这应该是“天大的事情”。
当只求温饱的农夫成为“”,便有了 “士可杀不可辱”的尊严感

       文总被辱了,且是被同行当众羞辱。即使对方有“文总存在专利侵权行为”的正义理由,也不能因为文总的“不义”在先,对方就可以在广交会上让文总当众受辱——这超越了文总认知的法律正义底线。如果对方与文总对簿公堂,大家可以讲事实摆道理,法庭内外皆是庄重与尊严的所在。法官判决专利侵权成立,文总即使赔个倾家荡产,也有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尊严逻辑底线存在。

       文总的生气是有理由的!

       而此时此刻,法律顾问的唯一职责:便是为委托人挽回尊严。

       对方“不仁”,文总的指令是:“不必顾及任何情面,不惜一切代价,能打到对方求饶,我给你重奖。”文总为实施“不义”的报复和打击行为找到了“愤怒”的心理支撑——“打他!”“不惜一切代价!

       法律顾问执行委托人的指令,绝不可以突破职业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这也是文明世界的文明商人聘请法律顾问担任“打手”,而不自己亲自动手、或拉帮结派去“殴斗”的社会文明进步之显现

       法律顾问如何去“文斗”? 这便是展示法律顾问智慧与能力的时刻了。

       法律之所以至高无上,是基于法律的智慧远远超越于科技、政治、经济、哲学,甚至玄学、神学。法学是研究和解决精神领域的思维逻辑和行为规则的科学,其所研究的领域“”,是与“”有同等智慧和至高无上的精神认知的。

       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思维便不能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医学科学思维层面,也不能停留在“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证据”这类知识产权法学的底层思维逻辑上。

       文总的三角笔侵犯同行的专利权,在广交会上展示“侵权产品样笔”,已构成专利法上的“许诺销售”行为侵权。侵权证据已被公证记录在案,等待法院传票和判决只是时间问题。法律顾问纵有超人的智慧,也翻不过知识产权法庭的“手掌心”。

       但侵权不一定就必须挨打——这是精神领域法治的尊严逻辑。自卫还击、正当防卫、无限防卫原则等法治精神的思维逻辑便是:当时间和空间存在一致性,在现场、在当时、针对正在进行的行为,可以突破常规的认知底线,可以实施合理甚至突破底线的打击。

       法律顾问当时便顺着“”指引的方向,走到了对方广交会的展示大厅。耀眼的灯光,云集的客商,闪亮的胸牌,脖颈上吊牌的红线密密麻麻地排列组合、游走着灯红酒绿。

       对手显然比文总要强大许多——展厅面积、人员数量、展架层级、国际客商流量,处处碾压。对手这次“拿捏”文总,显然有十足的把握!

       对手展厅正中的三排,灯光聚焦的奢华展架上,展示着整架新款三角笔——各色样式、精美笔夹、精致材质、镀金笔环。这才是那支三角笔的主战场!

       法律顾问看到了对手的老板,正在展架前手里拿着多款三角笔,与世界各地客商谈笑风生。相机闪光与咔嚓声此起彼伏。成群的三角笔穿梭在客商手里、文具袋里、胸前口袋……好一幅“清明上河图”的胜境!

       所有走出展厅的客商手里都拎着一个精美的手拎袋,袋上印着对手的商业LOGO,袋里装着各式三角笔,同时也装着一本厚厚的图册。

       是样本!印刷着对手所有样笔的样本!——竞争对手生产和销售的所有产品展示、款式说明的集合印刷手册。

       法学之所以凌驾于玄学和神学之上,成为人类最高主宰的思想和秩序的规范者,是基于法学的根源力量。玄学研究的哲理基于人类大脑的思维;神学研究的“脑外力量”基于人类大脑可以感应的“神”;而法学研究的领域是“量子”

       量子,因脱离时间与空间的束缚,自由自在地无处不在。超光速的自由可以让量子瞬间存在或不存在于某一个时档或区间。量子存在与否,取决于人类对它的感应和认知。在现代超前沿的法学研究领域:量子即宇宙

       当人类中一个一个的单体能感应或捕捉到量子的存在,感应到相同量子存在的群体便会自然形成一种“共识”或“共同的认知”。
形成“共同认知”的群体,在大脑指挥下会采取统一行动,创建或摧毁“认知不同”的量子群——这便是思想的力量

       法学中的“正义”量子被个体所感知,会在“持有共同感知”的量子群中蔓延。无论法官、检察官、行政官员、律师、当事人、社会公众,均会持统一意见并采取一致行动:创建正义的判决、裁定、决定、意见书、建议书、评论或呐喊,并摧毁那些他们反对的“非正义”。

       量子的裂变是瞬间完成的。一个人杀死了另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谋杀了另一群人,正义之真理是“杀人者偿命”。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杀人者是基于反抗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或人类共同命运——正当防卫的“杀人”、制止暴力的“击毙”、战争中的“扫射”与“冲锋陷阵”,便成为正义中的王者,拥有“金刚不死”之身的光芒万丈。

       量子法学中的“证据”,并非仅限于出现在法庭上的“量子群”。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并被获取的物质(质子)证据,以及在量子领域中存在并被捕捉的意识(量子)证据,均会产生强大的证明力量和证实效力。非诉讼的证据效力,便体现在证据被捕捉之后的“量子传播”中。

       在广交会竞争对手展厅门外晃荡的手拎袋,让具有量子法学思维的法律顾问嗅到了“证据”的气味。凭直感,这些晃荡的手拎袋里,应该隐藏着文总正在寻找的 “正义之光”和“击杀对手的力量”

       “Hi, how are you!”音频量子打通了法律顾问与世界各国客商之间的通道。法律顾问非常轻松地获取了多个手拎袋,以及袋中款式不同、版本不同、色彩不同的样本

       无论这些样本以什么样的色彩、文字、纸张尺寸印刷并被包装,被印刷在字里行间的 “知识产权”量子信息却被完美地展现在法律顾问眼前。与文总公司的知识产权证书一一比对——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同项就有33张图片。不考虑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相同、等同侵权怀疑,仅凭这33张完美“落入外观专利技术范围”的实物图片,就完全足以控告竞争对手构成专利侵权

       竞争对手在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样本中展示、传递文总的专利技术,在法理上已构成 “许诺销售侵权”。广交会展厅、门外云集的客商、手中的手拎袋、法律顾问从客商手里取得手拎袋并握手的照片、打开手拎袋展现的样本款式和印刷图片——足以形成完美的“证据链”,以耀眼的光芒证实竞争对手的非正义

       法律顾问在此时此刻存在的意义:便是展现这些“侵权证据”和文总的国家专利局“专利证书”,以量子信息求同的方法,获得广交会现场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公证员和所有参展者的 “共同认知”——对竞争对手是 “知识产权侵权者” 达成完全的共识!

       弘扬正义并展现正义的力量,必须有应有的仪式感。法律顾问代理文总委托了三家公证处,带领着比查封文总时人数多三倍的广交会组委会执法工作人员,浩浩荡荡来到竞争对手金碧辉煌的展销大厅。

       对手的老板站在展厅高台上,愤怒地指着排成长队查封样本的执法人员:“你们怎么可以查封我们的样本?这就是封馆!我花了380万买这个馆并装修!”

       领头的工作人员看着我,眼神带着疑问。我以坚毅的眼神回望:样本侵权,已经审查批准,执行组委会签发的查封冻结行政执法裁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展架上、展柜里、展架底下的编织袋里、未走出展厅大门的客商手拎袋里——所有肉眼可见的样本,全部被集中到大厅中央。六个公证人员分别清点和拍照,执法人员集中装箱、贴封条。
展厅里面、外面、远处,全是世界各国客商注目的眼睛和张望的眼神

       侵犯知识产权!涉嫌侵犯知识产权!

       对手的老板看到我了,指着我咆哮:“让你们文总过来!为什么不事先商量,搞出这么大的事情来?”

       他转身对着管理人员怒吼:“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你们是怎么校对样本的?这些笔都是外购的,为什么要印在我们的样本上?

       此时的文总,我想他应该是坐在自家展厅的洽谈桌前,悠闲地喝茶,优雅地跟每位客商打招呼,谈笑风生,闲庭漫步。职场与商界的成功者,莫过于那么几种风姿卓越的展现方式。

       文总不会来被查封样本的展厅。即使八抬大轿去请,他也不会来。对于文总来说,内心里可能只有阴冷的笑:“呵呵,除非你跪下来求我!哈哈哈。

       对于文总来说,这是三角笔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最完美的收官!(《证据终结者》系知名律师张民元先生原创作品,律界之声官网正以章节体形式持续连载中,敬请关注!)

  作者简介:张民元,男,一级律师。民革浙江省委会社法委委员,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张民元律师新作《证据终结者》第十一章:量子法学

 

 

责任编辑: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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