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文德律所创始人陈文:揭秘美国贸易战常用的“三板斧”
原标题为:“揭秘美国贸易战常用的三板斧:加征关税、出口管制、和长臂管辖权”
特朗普政府在今年一上任就开打了令人目眩的贸易战和关税战,这一次不仅对中国动手,同时也对加拿大和墨西哥甚至欧盟各国动手了。接着就会对东盟国家,中东国家和南美其他国家动手了。这一次中国可没有惯着美国,我们马上就启动了反制措施,立即对美国的石油和天然气等商品加增了相应的关税。加拿大和墨西哥及欧盟各国也对美国增加关税做出了强烈的反击。
增加关税是美国在其国际贸易中惯用的三板斧之一,实际上美国在国际贸易中凭借着自身在经济、金融、科技及军事方面的综合实力不断变换手法,时而使用出口管制,有时使用增加或减少关税,有时应用长臂管辖权,同时使用调整汇率或利率如加息或减息等金融手段以达到其贸易战获胜的目的。
一、第一板斧-加增关税
在特朗普第一任期时,他就率先与中国开打了贸易战,到了今天的第二任期特朗普接着继续打贸易战,因为在他第一任时打贸易战他确实尝到了甜头。不过这一次不仅对中国打贸易战,而且也对所有与美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打贸易战,但他美其名曰“要实行对等关税”,就是要与其他国家对美国征税比例一样,对其他国家征收同样比例的税,尤其是那些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他都要增加关税。中国和欧洲国家都实行增值税,所以这一次中国和欧洲国家享受同样的待遇。
印度对美国进口的摩托车征收100%的关税,美国对从印度进口的摩托车才征收3.2%的关税,特朗普说这里存在巨大的不公平,这一次莫迪赶早来到白宫与特朗普会谈,虽然也签了一些合作协议,恐怕也逃不掉特朗普的对等加税。同时特朗普还命令对加拿大、巴西和墨西哥等国家进口的钢材和铝材要加征25%的关税。特朗普深信,普遍增加关税一定会“让美国再度伟大”,也符合“美国优先”的原则。不过他意识不到,也不想意识到加增关税是一个双刃剑,对谁都没有好处,尤其是对美国人民,因为他们才是最后增加关税税负的最终承担者。
1.反倾销税其实在特朗普第一任期之前美国就经常运用的武器之一,用反倾销税这个武器来限制或制裁中国或其他国家的贸易活动。反倾销税也是美国对普通关税之外另外增加的税,当他们认为一国输入到美国的商品价格低于其价值时就认为是倾销行为,就要对该商品增收额外的反倾销税。美国对中国提起的第一起反倾销案件是在1980年7月。当时美国的新泽西州的Harrmann&Reiner公司对来自中国的薄荷醇进口提起反倾销诉讼。1980年7月2日美国商务部决定立案调查,以后尽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1981年6月17日最终裁定对美国企业无损害,最终中国企业在本案中取得完全胜利,但从此却开了美国对我国许多商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先河。美国历年对中国的反倾销商品有钢材、纺织品、汽车零件和轻工产品,最近还有新能源汽车和船舶等,加征的反倾销税从10%到100%。
美国经常根据301条款对输入美国的商品进行调查。301条款是指《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01-1310节的全部内容,其主要含义是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对其他被认为贸易做法“不合理”,“不公平”的国家进行报复。根据这项条款,美国可以对他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最后由总统决定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
“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的俗称,“301条款”是美国贸易法中有关对外国立法或行政上违反协定,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采取单边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它最早见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后经《1974年贸易法》、《1979年贸易协定法》、《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尤其是《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修改而成。
2024年5月2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维持特朗普政府时期对华征收的“301条款”关税,同时对中国“目标战略产品”大幅提高关税。其中,电动汽车及其电池,半导体,钢铁铝产品等一系列产品的进口关税新则于8月1日生效。美国时间2024年12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针对中国半导体产业相关政策发起301调查。
2.反补贴税
美国在国际贸易关税方面,巧立名目,增设反补贴税。根据美国反补贴法,美国政府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对那些接受外国政府补贴的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的目的是抵消进口产品因获得补贴而获得的不公平竞争优势,从而保护美国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或阻碍其建立。
2009年11月,根据美国商务部发表的声明,美方认为中国产油井管存在政府补贴,受此影响,该产品在美国销量大幅增长,因此,美方决定对其实施反补贴制裁。其中,一家天津企业产品被课以10.36%的反补贴惩罚性关税,一家浙江企业则被课以15.78%的惩罚性关税,其他大部分企业被课以13.2%的惩罚性关税。
二、第二板斧-出口管制
为了防止别国获得先进的科学技术,科技信息和先进产品、设备或材料,美国对待其出口方面特别制定出一套法律制度。美国的现行出口管制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军用物项体系,主要包括《武器出口管制法》(AECA)和《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另一部分是两用物项体系,主要包括《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CRA)以及《出口管理条例》(EAR).
除了上述法律外,还有《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国防授权法》、《原子能法》及《核不扩散法》等,这些法律与上述两用物项,军品管制法共同构建出美国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的框架。
美国《出口管理条例》中附有《商务部管制清单》(Commerce ControlList简称CCL)目前,美国CCL管制的物项包括10类:0类核材料、设施、设备,1类材料、化学品、微生物和毒素,2类材料加工,3类电子,4类计算机,5类电信和信息安全,6类传感器与激光器,7类导航与航空电子,8类船舶,9类航空和推进系统。每一类不仅涉及设备、组件、零件、测试、检测与生产设备已经材料,还涉及软件和技术。
美国依据上述出口管制法律制度,根据美国面临的国际政治形势和经济贸易形势,不断打压中国企业或外国有关企业。2019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把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科大讯飞、旷世科技和商汤科技等在内的28家中国机构和公司列入美国出口管制“实体名单”,限制这些机构从美国购买零部件。2023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将42家中国企业列入出口管制清单,美方指责这些企业“支持俄罗斯国防工业基础”。2024年2月23日,根据美国商务部下属机构工业和安全局发布的消息,该部门对93个来自俄罗斯、中国、土耳其、阿联酋等多个国家的实体列入“实体清单。2024年12月2日,美国发布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措施,136家中国实体被列入实体清单。2025年1月15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更新实体清单,将中国的智谱AI,算能科技“拉黑”。由此可见,美国的出口管制是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武器,也是美国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第二板斧。它不仅在政治上,经济上保护了美国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在技术上限制了外国企业的发展,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
三、第三板斧-长臂管辖权
美国在国际贸易方面除了经常使用增加关税,利用用反倾销和反补贴和出口管制外,还使用长臂管辖权。最初的长臂管辖权是美国国内各州之间使用的国内法,美国借助其世界霸权地位把国内法延伸到了国际法,实际上是对国际法的亵渎。美国对于任何国家的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不管该行为发生在美国境内或美国境外,只要它认为这些行为对美国的企业或个人造成损害或构成威胁,美国就有权利采取任何它可以采取的措施去惩罚美国境外的企业或个人。
美国凭借其世界霸权地位,在全世界首次使用其国内法长臂管辖权到其他国家,在全世界开了国内法干涉国际法的先河,以后五眼联盟国家和欧盟有些国家也不断效仿美国的做法。美国动不动就对其他国家的公民或企业甚至主权国家施行长臂管辖权,扣留或逮捕其他国家的公民,甚至判刑,没收其他国家公司的财产或股权,更甚至或把其他国家的总统抓到美国去判刑,他们把长臂管辖权演绎到了极致。
1993年7月23日,美国宣称中国“银河”号货船载有制造化学武器的前体化学品,强制限制“银河”号货轮的行程并强行登船进行检查,无视中国的主权。2013年美国利用长臂管辖权逮捕了法国阿尔斯通集团锅炉部全球负责人皮耶鲁齐,并将其关押在美国监狱14个月,并对阿尔斯通集团处以7.72亿美元的罚款,同时还通过法律手段肢解了阿尔斯通集团,把阿尔斯通集团从世界500强里剔除。2028年美国怀疑中国中兴公司对伊朗出售有关设备,开始对中兴公司进行制裁并进行10亿美元的罚款,还改组了中兴公司的董事会。美国认为华为公司研发的5G有可能对美国的通讯业务造成竞争,便在2019年对中国华为公司连续进行制裁。
对于美国来说,对一个国家的企业加增关税都算是不错的待遇了,搞不好随时就要使用长臂管辖权,其实就相当于直接抢夺别国公司的财产。所以在美国的国际贸易里常用的三板斧里,长臂管辖权算是最厉害的,被美国盯上了要对其行使长臂管辖权的企业,不但企业的资产会被美国公然抢走,就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也会被美国扣留或逮捕。2018年加拿大代表美国扣留华为公司任正非的女儿,华为公司的CEO孟晚舟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案例。
除了这三板斧之外,美国还利用美元金融霸权地位随时调整美元的汇率或调整美元的利息,随时把世界的美元大部分吸收到美国,限制其他国家产品进人美国或吸引外国投资到美国。利用美元金融手段协助美国国际贸易的三板斧美国屡屡打赢国际贸易战。美国在国际贸易战中所用的手法很娴熟。所以我们中国的企业,尤其是在经济规模或技术达到一定程度的企业一定要了解美国的贸易战手段,不然会在与美国的国际贸易中会遭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
四、相应对策
我们中国政府或企业对于美国在国际贸易活动里常用的三板斧应该有所熟悉,这样好针对不同的情况研究出相应的措施。对于美国无理由对我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增加关税,我们也制定出相应措施,对美国产品增加同样比例的关税。这一点我们政府已经做到了。在出口管制方面我们也做到了及时的反制,我们已经限制和禁止对美国出口稀土、锑、钼和其他稀有金属,并且要严惩和制裁那些从我国进口这些稀有金属然后再转口卖给美国的国家和企业。
在与美国打贸易战我们并不害怕,这次特朗普政府不仅对我们加税,并且对加拿大,墨西哥和巴西在进口铝材和钢材方面都要增加25%的关税,还要对实行增值税的欧洲国家加征10%以上的关税。针对美国对我们加征的关税,我们有几种应对措施:1我们也执行对等原则,立即对美加征同等比例的关税,来而不往非礼也。2与那些被美国加征关税的国家谈判,签订双边贸易协定,制定优惠关税,最大限度抵消美国的加税额。3与美国进行贸易谈判,减少美国对中国出口管制清单的数量和数额,以此扩大从美国进口,争取双赢。
实际上我们中国政府早就对美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出口管制等方面进行了反制。例如1997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4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对外国对中国的倾销和补贴行为予以规制和制裁。在出口管制方面我们也在2020年12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在2024年9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外院令第7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对中国的科技信息,科技产品和稀有金属,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对外出口进行管制。
应该说我们国家之所以也制定出与美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法律和出口管制法律相类似的自己的反倾销反补贴法和出口管制法,是从美国方面学习了很多东西,另一方面也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到今天这个规模和程度,也必须有这么一套相应完整的法律制度和体系,这也是我们参与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发展的必要,同时也是我们反制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有利措施。
结论
本文主要论述了美国在国际贸易战中常用的方法和策略,揭示了美国经常采用的增加关税,依据301条款对于进口国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然后增加相应的关税,同时美国还使用更为霸道的长臂管辖权来直接干涉别国企业的经营行为甚至干涉其他主权国家的行为。
有人说实际上美国对外国加征关税是一把双刃剑,对美国或被加税国家都不好,都加重了负担,其实不然。特朗普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商人,他说他非常崇拜美国的第25任总统麦金莱,因为麦金来总统领导美国在美西战争中取得胜利,接着靠对其他国家增加关税让美国经济一下子腾飞起来。所以特朗普非常认可关税,认为增加关税是让美国再次伟大起来的法宝。仔细分析起来可以得知,增加关税出现的效果是:1.对出口国企业是增加了成本,减少了部分利润;2.对美国进口企业要直接多交纳增加的税,所以相应增加了部分成本,减少了部分利润;3.对于美国市场的最终消费者,也就是广大美国民众,他们最终消费了由于增加关税而提高了价格的外国进口商品,他们才是最终利益受损者;5.只有美国海关,也就是最后的美国政府才是关税增加后最终的获益者!所以特朗普要加税是有道理的,因为只有美国政府在加征关税后最终获益。而所谓加税双刃剑是对两国的进出口企业和美国的最终消费者来说是的,但当然不包括美国政府。
由于增加关税后美国政府扩大了财政收入,美国政府在处理和干涉国内外事务里就更游刃有余,这个扩大的财政收入并没有让美国的民众直接缴纳,而是从外国的进口企业身上获取的,这又满足了美国人民的爱国之心,同时进口产品的价格提升是分散在所有消费者身上的,所以广大消费者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他们对美国政府不但不会有意见而且还会感激政府满足了他们的民粹之情。所以加征关税对于美国政府是一种何乐而不为的事。
综上所述,我们便可得知,加征关税对美国政府是大有好处的,特朗普政府的美国在未来的四年里一定会充分利用贸易三板斧的力量和策略,所以我们中国企业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随时做好我们的保护措施和反制措施。
作者简介:
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公司法博士。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曾先后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商业银行、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开创性地发展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中全过程法律服务模式。1999年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2003年和2004年连续获得北京律师协会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称号,2008年获得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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